上传日期:2014-07-20 23:25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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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条件标准主要有申报条件、评审标准两部分。申报条件有思想品德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、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方面,其业绩成果强调业内和市场认可,论文强调专业性和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实际性,并打破了外语、计算机等条件限制。评审标准有职业道德、基本能力、职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,由评委专家重点把握,并依据评审标准综合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、职业创新能力和业绩成果等,体现了政策的首创性和针对性。
据了解,我省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以来,先后出台了《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(专业技术人员)试点工作暂行办法》、《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》等政策法规。这次出台的《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(专业技术人员)评审条件》(试行),使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成形。试点以来,广东共考核认定了31名高级工业设计师,共有138人获得工业设计师资格、176人获得助理工业设计师资格。
据悉,该条件标准将于8月1日起施行。下半年将启动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(专业技术人员)评审工作,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日常评价工作。工业设计师和助理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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